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厅扎实推进风险排查工作,并于2020年1月15日向全社会公布重大风险1处。截至2020年7月15日,该风险未消除、未降低风险等级,已落实管控措施。
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
(2020年7月15日)
序号 | 风险名称 | 风险类型 | 风险特征描述 | 风险位置 | 责任单位 | 监管单位 | 管控情况 |
1 | 连平县高莞水库 | 坍塌 | 溢洪道右侧山体不稳定 | 连平县高莞镇 | 连平县高莞水库灌渠管养所 | 连平县高莞镇人民政府 | 已落实管控措施。 降低水库水位运行,加强水库的日常观测和巡查,开展水库除险加固。 溢洪道山体地质灾害治理已列入连平县灾后重建项目包,已做安全评价,设计报告已经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