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及《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部署,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精神,广东省水利厅决定将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具体组织管理事务性工作转移给广东省水利学会,转移期限从2019年7月4日到2021年7月3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郭 泳,020-38356576
吴清华,020-38356241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