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批准经组织专家评审的《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取水头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反馈到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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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广东省水利厅
2017年1月2日
项目名称 | 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取水头部工程 | ||
项目性质 | 改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广东顺控供水资源整合建设有限公司 |
取水用途 | 顺德区生活和工业用水(向乐从水厂供应原水)。 | 取水地点 | 北江干流顺德水道原藤溪水厂取水口上游约 180m 处 |
水源类型 | 地表水 | 取水方式 | 提水 |
取水规模 | 年最大取水量6000万m3,日最大取水量20万m3/d,相应取水流量2.31m3/s。 | 取水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 | 所在河段水功能一级区属于顺德水道开发利用区,水功能二级区属于顺德水道羊额饮用渔业用水区。 |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 水厂厂区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排入厂区附近东平水道。 |
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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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人的信息 | |
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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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反馈意见 | |
(可附页) |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厅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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