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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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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省水利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我厅认真实施水利和相关涉水法律法规,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平安广东建设考评连获3次优秀,政务公开工作连获5次优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连获6次优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数量连续5年全国第二。

  一、坚持思想引领,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内容,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举办宣讲报告会、法治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班等形式,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立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加强厅党组对水利法治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等,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保密、信访等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审议《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草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等重大事项,研究河湖“清四乱”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并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组织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授纪法专题党课。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要求厅法制机构全程列席厅务会议和党组会议重大决策议题,按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有力领导水利法治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

  二、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持续深化水利法治建设

  我厅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省有关要求,针对我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改进,补齐补强水法规制度建设,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果。

  (一)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新制定的《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农村供水事业步入了法治化新轨道。河湖长制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将于2025年上半年出台。《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初定列入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法规修订计划。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律规定落地落实。

  (二)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联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执法“长牙齿”。一加大执法力度。部署开展全省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会同生态环境、住建、海事等部门开展4次非法洗砂洗泥联合执法行动。全省共办理水事违法案件2402宗,已结案1759宗,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88次;征收省级水资源费23.17亿元。办理水利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8宗,涉案金额6.8亿元。中山市推动非法洗砂洗泥行为人入刑判决。肇庆市一案例入选最高检、水利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完善执法制度。制订《广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河湖类、水资源类、水土保持类)》,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广东省水利厅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推动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严查实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两期全省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培训班,全省260余名水政执法骨干参训。四是推进数字赋能执法。完成互联网+水政执法监督指挥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执法调度三级贯通,荣获工信部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融合技术专题赛一等奖。

  (三)全方位开展水利普法宣传。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印发省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厅直属系统共1486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举办全省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厅直系统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联合珠江委在韩江潮州段举办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举办宪法专题讲座、法律顾问免费咨询服务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深入水利工程一线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水利部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三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在“广东水利”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说法专栏。开展三期水行政执法线上有奖答题活动,收集答卷15506份,深化公众参与。

  三、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有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厅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要求,重大规划、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均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召开厅党组会议32次、厅务会议12次,集体审议了1个地方性法规草案、1个重要规划、1个行政处罚决定、9个重要制度、17个重大方案、11个规范性文件、16项大额资金分配、7项资产处置以及17个政府采购事项。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法律论证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双同步”,厅法制机构与厅外聘法律顾问同步开展审查,牢牢把住重大决策法律关。对报送省政府的重大请示事项“全覆盖”开展合法性审查,做到主体适格、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积极发挥厅法律顾问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厅法制机构全年共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35份,审核厅机关合同155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废止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领域规范性文件1件,延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领域3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近期拟废止河道采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3件,新制定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水利风景区管理等多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管理要求。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宗,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省政府维持我厅作出的决定。推动信访法治化办理,修订省水利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举办信访法治化专题讲座,我厅全年共接收群众信访事项255件批次,全部依法分类处理,未出现群体性及恶性事件。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放权赋能,将1项取水许可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二是加强水利领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评估,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省司法厅编制省赋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目录。三是破除制约企业发展制度障碍和为企业“减负”,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与“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清理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检查事项。结合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罚款事项评估,清理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处罚事项。

  (六)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省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推进“水利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申领”“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两项省级年受理量达8000余件的高频服务事项智能化审批,实现申请材料智能识别办理,大幅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均已按时答复。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和更新信息5632条,网站访问量473.8万人次,“广东水利”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57.2万人,累计阅读量133.5万人次,位居全国水利系统官方微信榜单前列。

  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有力防御洪涝灾害。认真实施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调度运用1017座(次)大中型水库,拦蓄洪水超87亿立方米、减淹城镇318个(次)、减淹耕地60万亩、避免了约129万人(次)转移。有力落实水文条例,强化水文预报预警,提前43小时、38小时预报北江、连江将发生特大洪水,提前约5小时向长潭水库下游地区发布水库泄洪预警。全年成功防御了25轮强降雨、10个台风、13次主要江河编号洪水。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广东水网。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水网建设规划》。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广州北江引水工程全线通水,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黄茅峡水库、长潭水库扩建、雷州半岛灌区工程入选国家“两重”建设标志性重大水利工程并超常规推进。启动全省堤防达标加固三年攻坚行动。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061.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连续4年全国第一。

  (三)持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认真执行省实施水法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整治“四乱”问题3636宗,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485公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34.32万平方米。加强省主要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受理121宗,依法予以许可68宗,不予许可5宗、终止审查48宗。

  (四)全面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有关制度要求,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出台“河湖长+河湖法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意见。常态化水塘河道清淤和流域“清漂”,年度完成清淤6785万立方米,清理水面漂浮物100万吨。建成万里碧道930.3公里,推进广州派潭河等3宗全国、29宗省级幸福河湖和32宗省级绿美碧带建设。“10+2”省级水经济试点累计完成投资37.3亿元,运营收入8.3亿元。

  (五)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化“区域+流域”“地表+地下”分水管控,超额完成国家约束性任务。规模以上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率提升至96%。制定城市水系活力提升行动方案。全省18条重点河湖23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全面达标。依法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提前完成节水型社会南方地区建成率目标要求,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数量全国领先。

  (六)全面优化水利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农村供水条例、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提升至87%,推动42宗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新增恢复及改善灌溉面积132.22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1平方公里,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项目落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建水利工程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水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我省水利领域立法起步时间较早,目前共有10部地方性法规和10部省政府规章,多部法规规章已实施超20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需要,水利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进度还需加快。二是水行政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非法采砂、涉河违建、侵占河湖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执法队伍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差距,需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三是法律论证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厅相关合法性审查要求分散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工作制度中,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流程没有统一的制度性规定,缺乏较为详细的工作指引,部分事项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时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四是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有待提升。水利法治宣传缺少精品项目,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常采用传统的单向性、灌输性普法方式,缺乏互动,社会公众关注度、参与度不高,普法创新力度不足。

  2025年,我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颁布实施,结合水法、防洪法修订,加快《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修订进程,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优化水利市场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范化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更高水平法治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水利厅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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