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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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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要求,现公布广东省水利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东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推动政务公开质效不断提升,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落实作用进一步发挥,助力新阶段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省水利厅网站发布信息5372条,浏览量超473万次;“广东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0条,累计阅读量超133.5万次;“广东智慧河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4条,累计阅读量超105万次。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精心策划“抢抓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条例”等7个专题栏目,开展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政策宣传,及时发布便民利企类信息,提供精准个性化服务。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2024年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0篇,在线访谈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8次,并组织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上线直播,就公众关注问题进行解惑释疑。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过程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4年办理公开申请72件(含2023年度结转办理1件),已办结72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0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原决定,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政策文件。严格执行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信息上网“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多重把关,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分类合理,有效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优化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按照主题、关注度等进行分类整理,动态更新知识库,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受众面广、传播快捷的优势,针对公众广泛关注的事项,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不断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广东水利”微信公众号阅读量位居全国水利系统地方水利官方微信榜单前列。

  (五)监督保障

  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指导督促厅直属系统单位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和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厅机关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2740.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1

0

0

0

1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1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1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0

1

0

0

0

1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力度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大。

  改进计划:加强规划计划、民生水利、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以涉及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政策和信息为重点,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广东省水利厅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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