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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的令(2024 年第 1 号)

来源:河湖长处 发布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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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河长湖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河湖治理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定在全省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

  一、充分认识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作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在广东考察时指出“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是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也是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推动水文化、水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路径。各级河长湖长、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持续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万里碧道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的基础上,坚持水产城共治,统筹实施水域治理、岸线整治、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植绿造林,拓展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升级打造集安澜健康水带、绿美景观林带、绿色交通带、文化休闲带、滨水经济带于一体的绿美碧带,推动绿色水经济发展,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幸福河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广东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

  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流域为单元,突出河流整体性、系统性,坚持水岸联动,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原则上优先选取流经城镇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水面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流域或整个湖泊统筹建设幸福河湖。做好碧带规划,留足空间,划出红线,在治水同时,提升滨水绿化美化水平,注重成链成片整体性打造,推动水网、林网、路网融合,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碧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全域开展幸福河湖建设。2024年,完成汕头市莲阳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做好碧带顶层设计,认定一批绿美碧带示范点,开展一批幸福河湖建设。到2025年,建设1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不少于5个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力争建设500条(个)幸福河湖,各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个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三、统筹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实施河湖系统治理,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完善河湖行洪蓄洪、资源供给、生态保护、文化承载、经济支撑等功能,助推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快编制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河湖水域岸线、滩涂空间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在已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划定碧带建设管理红线,探索分类实施水岸建筑退缩管控,留足河湖生态空间。

  (二)系统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完善流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强堤防水闸达标加固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运行调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流域水量科学调度,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加强河湖富营养化和水华防控。

  (三)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漂”常态化。深入开展黑臭水体、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综合整治。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利用冬春时节分年度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四)科学开展水岸绿化美化。在保障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规划绿化区域,规范开展植绿造林,全面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开展生态堤防建设。优化水绿交融格局,与沿河城镇村庄、道路、林地、山体林相改造等统筹实施,打造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依托水资源配置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绿美水乡。

  (五)大力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系统梳理水文化遗产、水系变迁和治水脉络,做好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工作。推进水利风景区、河湖长制公园等涉水宣传场所和便民亲水载体建设。

  (六)统筹打造休闲高品质水岸。结合碧带构建滨水交通路网。加强碧带与碧道、绿道、古驿道、森林步道等多道融合。加强水陆游径特色设计,打通断点,串联碧道公园等多元场地,打造多层次多功能景观游憩系统,还岸于民。

  (七)积极发展绿色水经济。合理利用河湖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构建水经济产业链,推动水上运动、水文旅文创、滨水休闲康养、优质水开发利用、绿色能源、绿色水金融等水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

  (八)全面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加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测雨雷达等技术应用,提高河湖管护智慧化水平,提升河长湖长履职效能。

  四、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构建“省统筹、市协调、县实施”工作机制,并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考核和述职范围。

  (二)形成部门合力。各级河长办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快出台河湖长制条例,提高建管法治化水平。

  (三)强化用地保障。做好与“三区三线”的有机衔接,将相关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予以保障,并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国家调整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规定统筹各类涉水资金、涉农资金,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更多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名单。

  (五)广泛宣传引导。定期公告幸福河湖名录。积极开展以绿美碧带、幸福河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大对护河志愿队伍的扶持力度,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




  广东省第一总河长:黄坤明

  广东省总河长:王伟中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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