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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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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省水利厅连续2年获评平安广东建设“优秀”等次,在第六届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获评优秀。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立新高度重视水利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安排,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行政检查计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情况汇报。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审议广东省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工作方案。三是亲自组织开展农村供水立法调研,听取基层和人大代表、农村居民意见建议,主持修改立法草案。四是坚持把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作决策、拟政策、定项目的重要依据,要求政策法规处全程列席厅务会议和党组会议重大行政决策议题,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五是认真落实年终述职报告述法要求,今年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在第六届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上作履职报告。六是督促班子成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组织研究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方案,坚定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各项法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并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专题辅导,带动全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为省水利厅机关干部职工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立法执法普法多方发力,水利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水利立法取得新成果。高质量完成农村供水条例起草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审查审议,协助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2023年11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制定出台农村供水条例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完成《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起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两轮征求意见,制修订小水电站定期检验、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采砂特定活动管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复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推动水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二是水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与水利部珠江委、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河湖类、水资源类、水土保持类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排查问题线索1485条,立案查处573件,结案316件,罚款972.2万。凝聚执法合力,5次牵头组织12个单位(部门)开展洗砂及船用燃油联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提升执法效能,组织首届全省水政执法比武竞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广东建设,全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办理水事违法案件2229件,结案1596件,罚款6794万元。征收省级水资源费25.68亿元。

  三是水利普法有声有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述法,举办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干部培训和厅直系统法治专题讲座,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及水法律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营造知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省水利厅被省普法办评为“2022—2023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工作项目”优秀组织单位,“《广东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被评为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三)完善落实制度机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共广东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广东省水利厅厅务会议工作规程》等制度要求,全年召开厅党组会议34次、厅务会议13次,审议的5个规划计划、8个重大方案预案、9项大额资金分配,以及20件政府采购事项,均在会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相关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广东省水利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增强决策科学性、保障决策透明度,确保实现决策公正。

  二是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一体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取水许可管理、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水利数据资源管理、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合同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内容,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督促规范依法用权。全年无行政复议,1宗行政诉讼法院正在审理。

  三是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推动“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等3个事项下放或委托县级实施,“新建扩建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等3个事项采取“县直报省、省直达县”,强化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23个事项、60个子项逐项编制实施规范。开展中介服务不规范专项整治,取消15项不符合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全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行政检查94批次。我厅获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四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制定省水利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载体运行,全年向社会发布和更新信息5909条。加强政民互动,拓宽公众咨询、投诉、征集、调查等渠道,全年共收到6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其余6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097件公众咨询均在法定时限给予答复。获评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优秀。

  五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全年认真办理建议提案74件。厅行政效能监督举报中心依法依规办理投诉举报事项72件。厅信访办处理信访事项425件次,全部按时办结。参加“民声热线”上线直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农村供水投诉举报问题台账,督促协调解决一大批农村饮水问题。

  (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法定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依法防御水旱灾害。切实履行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成功防御30场强降雨、94条河流洪水和6个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特别是罗定江超100年一遇洪水和鉴江、小东江、九洲江超50年一遇洪水。全年调度水库拦蓄洪水超36.9亿立方米,减淹城镇183个(次)、耕地61.93万亩,避免约60万人转移,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208处。优化调度水库蓄水保水,汛末全省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225.48亿立方米,较多年同期偏多13%。优质对港供水近8.2亿立方米,对澳供水0.91亿立方米,有力保障港澳供水安全。

  二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进入盾构施工阶段,完成年度投资27.4亿元;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具备通水条件,完成年度投资69.14亿元;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全线全面施工,完成年度投资16.3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9%。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主体工程完工。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总体形象进度超9成。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超1000亿元,完成规模居全国第一。

  三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认真执行河道条例、采砂管理条例,推动以总河长令印发《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全省五级河湖长常态化巡河234.7万次,完成水塘河道清淤289万立方米,整治“四乱”问题6093宗,清理水面漂浮物129.89万吨、河道长度6.1万公里、水域面积8177.62平方公里,累计建成碧道6165公里。全面完成全国首批幸福河湖广州南岗河建设任务,并高分通过水利部复核评估。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部署“10+2”水经济试点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预计增加就业岗位2600个。积极搭建省水经济促进会平台,成功举办“广东万里碧道铁人三项赛”等系列涉水赛事活动。

  四是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区域+流域”“地表+地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深化实施14条跨市、38条跨县级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有效管控全省13条省级、103条市县级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印发实施《广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推进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严格取用水全链条监管。深入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的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2022年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再获优秀等次。

  五强化水利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水土保持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农村供水规模化率达到83%以上,新增15宗省级节水型灌区、2宗国家级节水型灌区,年内累计关停或退出小水电站211宗,完成8600余宗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水土流失面积较上年减少785.04平方公里。完成84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理中小河流310公里。全面实施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数字孪生流域试点建设,通过省“一网共享”平台注册发布数据资源目录264个,共享数据量约5062万条。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

  2023年,省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水法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节约用水、河湖长制等立法工作进度还需加快,部分已出台水利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配套政策、制度、规定还未完全建立,个别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还不够及时,水利行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不够全面,目前仅有河道采砂类,不能满足行政处罚工作需求,亟待制定河湖类、水资源类、水土保持类等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水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违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偷采河砂、非法取水等水事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需持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尚有差距,全省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水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掌握不够熟悉、运用不够全面,执法装备还需加强配备。三是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手段创新力度不够,日常采用报纸、广告、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传统方式宣传居多,运用速度快、传播广,交互性和纵深性较强的新媒体开展宣传不多,缺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制宣传多媒体节目,与全方位营造良好水法治氛围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4年,省水利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全面履行水资源、河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供水、水文等水事领域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化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5个)




  广东省水利厅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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