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及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规范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28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如遇有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请径向我厅反馈。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