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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7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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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现就黄礼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韩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建议(第6770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强化跨省沟通协调及合作治理

  (一)持续强化上下游省际沟通协调。一是我省已于2010年8月与福建省签订《加强韩江(汀江)流域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合作框架协议》,对棉花滩水库调度、信息共享等防洪合作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二是不断加强与福建省有关部门、棉花滩水电站的沟通协调,建立水量调度会商协调机制,积极争取棉花滩水电站对我省韩江流域防洪、水量调度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三是我省有关地市主动与兄弟省(区、县)开展沟通协调,共同强化跨省界河流管理工作。如韩江流域境内梅州市与福建省龙岩市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界区域生态环境与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备忘录》;梅州市蕉岭县与福建省武平县召开跨界河流协调会等。

  (二)加强部门联动,促进跨省协调机制完善。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多项相关文件,从水利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如我厅针对《闽粤、赣粤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中与韩江相关的闽粤、赣粤两份合作协议提案,结合韩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实际需求,提出增加樟溪河、程江、差干河等合作目标及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韩江流域水质动态监管。一是不断强化水质动态监测。从2009年起,省韩江流域管理局即开始对韩江流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数量达42个(其中包括7个跨省断面及7个跨市断面),为我省及时掌握韩江流域水质状况、进一步强化韩江水资源管理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为落实流域水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奠定了扎实基础。2019年监测成果显示,韩江流域42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其中,韩江潮州段水质常年稳定保持Ⅱ类。二是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韩江流域8个省界断面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与排除风险隐患。

  (四)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2018年起,组织编制实施韩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对流域重要水库、梯级电站和水闸(7个水库+3个梯级电站+6个水闸)实施统一水量调度,有效保障了韩江流域主要受水区的取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水量调度评估表明水量调度成效明显。在维持韩江流域河流水库合理流量水位、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积极助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韩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把助力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到水利重要任务中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部署我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分管厅领导根据省领导指示和省领导污染防治攻坚月调度会精神,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系统掌握达标治污攻坚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从水利角度探寻国考断面达标的良方。厅有关处室和各级水利(水务)部门,主动配合,积极推进韩江流域(包括榕江、练江等)各项助力水污染防治水利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二)狠抓常态化监管,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同步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河湖日常保洁、清淤疏浚、巡查执法等长效机制,实现每条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签订实施《共建“最美家乡河”韩江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加强韩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韩江流域片水面漂浮物清理合作框架协议》等,与各方单位协调推进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形成流域河道保洁长效机制。2018-2019年,我省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水利部鄂竟平部长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总结“广东经验”。

  (三)建立完善协商议事平台及信息公开通报机制。一是省河长办在五大流域分别设立省级河长助理及联络员,定期牵头召开流域河长办联席会议。二是组织省韩江流域管理局与流域内各地市建立了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联防联治机制完善提供有力协助。三是建立了韩江流域跨界断面视频监控情况周报制度,每周及时将断面管理保护情况报送省河长办及流域汕头、河源、梅州、潮州市河长办,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做到精准发力。

  (四)高位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一是全面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刚性约束。我省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促进水污染物减排,使我省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用水指标持续下降,每年均全面完成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2018年,我省因考核成绩良好,获中央财政奖励3000万元,今年又获得2019年度考核优秀奖励5000万元,成为珠江流域首获考核优秀等次的省份。二是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加强用水强度控制。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加强节约用水。通过下达指标、现场检查、跟踪评估等方式,强化“三条红线”制度,促进我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三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供水安全。每年组织对我省76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考核工作,通过建立问题台账等方式,有力地提高了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并促进了韩江流域周边地区的河道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为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积极助力。

  (五)深入推进韩江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实施重点流域生态水量调度及生态流量管控前期工作。编制《广东省韩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根据韩江流域实际生活、生产、生态需求,明确生态流量控制断面及相应控制目标、制定调度方案及构建调度模型、建立监测预警方案并提出考核方案及保障措施。二是开展全国示范河湖建设。2019年,韩江(潮州段)作为广东省唯一河流,入选水利部首批全国示范河湖建设名单。目前,省韩江流域管理局正协同潮州市河长办,全力推进韩江潮州段全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通过创建全国示范河湖,进一步保护韩江水环境,打造水质优良的样板河流。三是推进流域特色碧道建设。挖掘弘扬韩江水利+红色文化,建设特色碧道,着力将韩江潮州段打造成为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文化传承弘扬、水资源科学配置、河长制流域区域协同管理的示范样板。四是打造韩江水生态文明精品项目,凝聚全民护水共识。如“韩江徒步节”,自2005年以来,已持续举办15届,参与人数累计超十万人次,在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韩江水质保护工作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立法执法,为攻坚提供法制保障。一是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为韩江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攻坚提供了坚实法律依靠。二是强化巡查督查,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提供执法支持。按照水利部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水源地和水资源保护执法巡查纳入年度河湖执法工作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加强巡查、从严执法。同时,大力推进整治侵占江河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行动。按照《广东省整治侵占江河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全省江河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台账,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平台的优势,一案一策,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和执法打击,确保问题台账逐宗销号。

  (七)大力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为优化韩江、榕江、练江水资源配置,改善榕江(枫江)、练江等流域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问题,为修复和改善潮汕平原水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我省大力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从2018年、2019年省级水利盘子中统筹资金36.2亿元,全额注资给省建工集团,用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将工程纳入省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协调范围,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程于2018年6月正式动工建设,至2019年8月,4个子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0.97亿元、占概算总投资的51.8%。鹿湖隧洞累计掘进7.04公里,占隧洞总长的92.2%,争取年底前通水;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潮水溪疏浚工程、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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