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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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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直管)各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现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2020年经济社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经研究,确定2020年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分为专业必修科目和专业选修科目。

  专业必修科目:水利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管理、坚持节水优先、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 246-2019)》解读、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及生态技术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广东河湖划界中的应用、水利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

  专业选修科目:《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解读、水利科技论文撰写与发表,以及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二、学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2020年水利专业科目学时需42学时,其中专业必修科目学时不少于28学时。

  三、学习形式

  2020年专业科目学习采用面授和网络学习两种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以网络教育为主。按粤人社规〔2018〕11号文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选择施教机构。

  举办和参加面授培训班的,必须服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参加网络学习的,可在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gd-jxjy.com/)上选择相应科目。

  四、有关要求

  (一)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也可自主组织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本指南学习专题范围内的培训,有关申报条件和审核要求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执行。

  (二)有关单位要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参加专业科目的学习,完成《条例》规定的学习任务,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其中办班计划经过审核通过的专业科目面授培训,专业科目学时将在培训班结束后自动申报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无需进行学时申报。

  (三)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要严格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的相关要求,落实好本级专业科目办班计划的审核、网络课件内容质量把关及上线挂网等相关事项。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承办单位要做好培训实施工作,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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