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22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9〕9号)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公开制度,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制定《广东省水利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广东省水利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快捷查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厅网站设置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19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74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条,规定性文件2条,其他文件139条,行政许可信息150条,我厅及直管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等财政信息23条,工作动态301条,双公示信息102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公开37条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信息,其他信息217条。

  (二)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政策文件的解读。在厅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通过图文方式,先后制作“一图读懂2019年全省河长制与水利工作会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办法》、河长制湖长制和万里碧道建设等14个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互信。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栏目,向公众介绍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的意义、作用和工程概况。2019年11月19日,我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直播,向公众发布河长制湖长制和广东万里碧道有关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平台管理,保障公开渠道畅通。一是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规范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厅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用好用活政务新媒体平台。整合资源优化移动端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行政审批等“微服务”。二是结合水利中心工作开展水利政策宣传、水利热点、重大水利工程动态等微信推送。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等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提高公众参与度。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活动,搭建网站宣传专题,推送微信微博文章,开展评选互动等活动,发布信息205条,阅读人次超过20万。三是发挥政务新媒体对舆情提前感知的优势,加强与公众互动,在微信平台建立智能回复,对公众留言和评论在24小时内回应,及时答复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的评论和留言。2019年我厅网站发布信息5765条,微信推送信息46期69条,微博推送信息689条,微信关注量3万多人。

  (四)优化完善办事流程,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完成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形成了“只拨一个号、只上一个网、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二是网上政务服务各项指标有效提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百项堵点痛点疏解行动”等专项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时限压缩87%、即办件占比65%,关联电子证照37类,上线公共服务事项74项、签发2类电子证照。三是窗口办事服务更加便捷。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办事材料“免提交”。通过省统一物流平台让办事企业、群众真正“零跑动”。

  (五)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党组会、厅务会专题学习贯彻新《条例》,并对厅直系统宣贯活动作了研究部署。修订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新《条例》规定相衔接;举办宣讲视频会,邀请专家对新《条例》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2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4

-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2

  行政强制

3

1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7      

572.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3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我厅2019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须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及时修订完善。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2020年,我厅将按照新《条例》的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围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如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展示形式开展解读,以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到水利工作中来。增强移动端互动功能,拓宽畅通公众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主动解疑释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附件:
往上 往下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