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阳江、湛江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阳江、湛江市税务局,省西江局、粤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纳税人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共有4家纳税人被认定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现将广东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
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