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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现场核查结果(2024年第七批)及“双随机、一公开”(2024年第四批)

来源:建设处 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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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厅组织核查组对相关单位开展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现场核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予以公布。


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核查结果表(2024年第七批)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资质类别、等级及类型

行政审批机关

行政审批时间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意见

1

汕尾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

124415007192485415

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延续申请

汕尾市水务局

2024/11/7

2024/12/12

核查通过

2

河源市金源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91441600MA545LX557

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新申请

河源市水务局

2024/11/18

2024/12/13

人员不满足要求,核查不通过

3

广东科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1441900MA4W6DBYXH

金属结构类,新申请

东莞市水务局

2024/11/11

2024/12/17

核查通过



2024年度第四批广东省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东莞市正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个别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对其按规定开展信用惩戒。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2

广东科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个别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2、个别设备不满足行业规范要求;

3、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

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对其按规定开展信用惩戒。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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