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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机关2024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竞价邀请函

来源: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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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管〔2023〕22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水办财务〔2024〕37号)相关规定,经上级批准,由我中心对广东省水利厅机关达到报废条件的部分固定资产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公司)参与竞价。    

  一、处置内容    

  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装订机、沙发、办公椅、保密柜、保险箱等,共计183项(详见附件1),处置资产的数量和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实物查勘    

  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价的收购商,请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30-17:00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报废处置的资产实物。

  查勘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一楼。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13725233033。    

  三、收购商资质、资料要求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二)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按《报价函》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文件,连同前款有关资料一起密封递交。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递交方式:可上门递交或通过快递投递,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通过快递投递的需在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丧失竞价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1704室,张小姐收,联系电话:13725233033,邮编:510635。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规则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5:00。   

  竞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一楼。    

  竞价规则:在参与竞价收购商的见证下,现场开启报价文件并当场公布报价金额,由最高报价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收购商的情形,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由唯一最高报价者竞得。收购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因收购商自身原因未能依时到现场参与见证开启报价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见证资格,并无权对竞价过程提出任何异议或申诉。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完成后,我中心除在省水利厅网站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外,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竞得者,竞得者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报废资产收购合同,并将全额收购款通过银行转账至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者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我中心签订报废资产收购合同并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的,则由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资产全部搬运清理完毕。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2.报价函       



   

  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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