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水学会〔2021〕1号)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水利技术中心、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佛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向我会提出的《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供排水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水利学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