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汕尾市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广东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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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汕尾市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 |
项目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
取水用途 | 原水供水 | 取水地点 | 工程取水口位于螺河中游右岸,陆丰市西南镇黄塘村东侧 |
水源类型 | 地表水 | 取水方式 | 提水 |
取水规模 | 工程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生产用水从当地河流就近抽取,施工期36个月,总取水量1.57万立方米。 工程运行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多年平均取水量5220万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1264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93.3万立方米,相应最大取水流量10.8立方米/秒;2035年多年平均取水量7094万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1264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93.3万立方米,相应最大取水流量10.8立方米/秒。 |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 项目为原水供水,项目本身不涉及退水。 |
广东省水利厅水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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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人的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邮编 |
联系地址 |
反馈意见 |
(可附页) |
说明: 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厅正确查找到有关公告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