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惠来县中东部供水工程向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临时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广东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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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来县中东部供水工程向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临时供水工程 |
项目性质 | 改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惠来县中东部供水管理中心 |
取水用途 | 工业用水 | 取水地点 | 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龙江河邦山水闸上游约280米河段左岸和石榴潭水库大坝右岸 |
水源类型 | 地表水 | 取水方式 | 提水 |
取水规模 | 年最大取水量为6530万立方米/年(其中从石榴潭水库取水1088万立方米,从龙江河取水5442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22.36万立方米,相应最大取水流量2.59立方米/秒。 |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 工业区内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退水由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南海海域,退水量及退水水质按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
广东省水利厅水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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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人的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邮编 |
联系地址 |
反馈意见 |
(可附页) |
说明: 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厅正确查找到有关公告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