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我会编制的《水利工程生态评价标准(报批稿)》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审查。依照《广东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异议须加盖公章,个人异议须署真实姓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慧敏
联系电话:020-38356332
邮箱:slt_gdsslxh@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608
附件:水利工程生态评价标准(报批稿)
广东省水利学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