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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结果的公示

来源:移民处 发布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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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广东省财政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0〕150号)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3071万元。其中,下达广州市301万元,佛山市740万元,惠州市540万元,江门市670万元,肇庆市82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广东省2021年度资金总额3071万元,完成移民安稳致富与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36个,惠及三峡移民3829人,受益人口4677人。其中,完成生产开发建设项目11个,美丽家园建设项目25个。完成年度中央财政资2998.21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97.63%。通过2021年度项目实施,促进移民人均增收498元。

  三、绩效自评和审核结论

  对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4号)的文件精神,广东省2021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预算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分配合规,且均足额到位,专项资金使用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管理较为规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区域绩效目标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对人、自然和资源产生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了预期的目标值。2021年度转移支付地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48分。经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审核修正计算,广东省95.38分,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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