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云水厂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水行政许可有关情况予以公告。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广东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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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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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穗云水厂 |
项目性质 | 扩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
取水用途 | 制水供水 | 取水地点 | 流溪河中上游格塘断面 |
水源类型 | 地表水 | 取水方式 | 提水 |
取水规模 | 年最大取水量730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22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2.55立方米每秒) | 取水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 | 流溪河人和饮用、农业用水区,水质管理目标为为III类。 |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 水厂运营期自身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水厂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
广东省水利厅水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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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人的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邮编 |
联系地址 |
反馈意见 |
(可附页) |
说明: 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厅正确查找到有关公告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