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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长办关于2020—2021年度万里碧道建设拟激励县(市、区、镇)名单的公示

来源:厅河长办 发布日期: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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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各地建设万里碧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碧道建设工作成效,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万里碧道建设激励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2〕12号),省河长办按程序组织开展了激励遴选工作,拟获激励的县(市、区、镇)名单如下(按评分排序):

  珠三角核心6市:

  深圳市南山区

  广州市增城区

  广州市黄埔区

  深圳市宝安区

  珠海市香洲区

  佛山市顺德区

  东莞市企石镇

  佛山市禅城区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15市:

  江门市江海区

  茂名市信宜市

  江门市蓬江区

  云浮市新兴县

  梅州市梅县区

  韶关市武江区

  肇庆市封开县

  湛江市雷州市

  梅州市大埔县

  韶关市仁化县

  汕尾市陆丰市

  潮州市潮安区

  清远市英德市

  汕头市龙湖区

  河源市东源县

  惠州市惠城区


  现将拟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2年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河长办。

  联系电话:020-38356443,38356565。




  广东省河长办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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