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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暨南大学等12家高校通过节水型高校复核验收的公示

来源:省节水办 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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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能源局 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粤水节约〔2019〕8号)和《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节水型高校复核验收的通知》(粤水节约〔2021〕8号)要求,暨南大学等12家高校通过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能源局联合组织的节水型高校复核验收,达到《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T/CHES32-2019、T/JYHQ0004-2019)要求,现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省节水办)。

  联系电话:020-38356223

  传    真:020-38356232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邮政编码:510635

  公示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3日



  附件:

  通过节水型高校复核验收的高校名单

  暨南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

  广东医科大学

  惠州学院

  广东白云学院

  南方科技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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