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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结果的公示

来源:移民处 发布日期: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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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广东省财政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19〕203号)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3071万元。其中,下达广州市301万元,佛山市740万元,惠州市540万元,江门市670万元,肇庆市82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广东省2020年度资金总额3071万元,完成移民安稳致富与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类42个项目,完成年度中央财政资金2780.23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90.53%。其中,完成扶持产业发展项目数量9个,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项目29个,完成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4个,农村帮扶项目移民受益人数4824人,农村居民受益人数4824人。通过2020年度项目实施,农村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3.96%,促进农村居民人均增收额达到589元。

  三、绩效自评和审核结论

  对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1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36号)等文件,广东省2020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预算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分配合规,且均足额到位,专项资金使用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管理较为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区域绩效目标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对人、自然和资源产生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值。2020年度转移支付地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84分。经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审核修正计算,广东省92.96分,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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