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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公示

来源:运管处 发布日期: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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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通知》(办运管函 〔2020〕1105号)精神,在市级水利部门推荐、县级水利部门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6月中下旬,我厅委托省大坝中心成立评估审核小组对各地上报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进行审核,经现场随机抽查、资料审查、集中讨论、审核评估等程序,评选出广州市花都区、梅州市蕉岭县、广州市增城区、江门市蓬江区,拟向水利部推荐为第二批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水利厅运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7日

  联系方式:杨文滨 020-38356043  slt_ygc@gd.gov.cn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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