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山水厂扩大取水规模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水行政许可有关情况予以公告。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广东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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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竹竿山水厂扩大取水规模 |
项目性质 | 扩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
取水用途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取水地点 | 潮州市韩江干流北关引水闸下游约200米处(东经116°37´46.16″北纬23°41´38.11″) |
水源类型 | 地表水 | 取水方式 | 提水 |
取水规模 | 2025年最大取水量10753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33.0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3.82立方米每秒);2030年最大取水量1215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37.3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4.32立方米每秒) | 取水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 | 水功能一级区为韩江干流潮安开发利用区,水功能二级区为韩江干流潮州饮用水源区。 |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 生产废水(主要是排泥水沉淀后的上清液)大部分经处理后直接回用,小部分生产废水与水厂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水利厅水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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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反馈意见 |
(可附页) |
说明: 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厅正确查找到有关公告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