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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竹竿山水厂扩大取水规模水行政许可有关情况的公告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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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竿山水厂扩大取水规模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水行政许可有关情况予以公告。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广东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厅。
联系电话:020-38356045
  传真:020-38356037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邮政编码:510635


项目名称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竹竿山水厂扩大取水规模

项目性质

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取水用途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取水地点

潮州市韩江干流北关引水闸下游约200米处(东经116°37´46.16″北纬23°41´38.11″)

水源类型

地表水

取水方式

提水

取水规模

2025年最大取水量10753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33.0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3.82立方米每秒);2030年最大取水量1215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37.3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4.32立方米每秒)

取水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

水功能一级区为韩江干流潮安开发利用区,水功能二级区为韩江干流潮州饮用水源区。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生产废水(主要是排泥水沉淀后的上清液)大部分经处理后直接回用,小部分生产废水与水厂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水利厅水水行政许可意见反馈表

事项名称


反馈人的信息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系地址

反馈意见

(可附页)

说明:

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厅正确查找到有关公告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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