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粤水水保〔2019〕15号)规定,广东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2018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度,广东省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水利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地顺利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各项任务。全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91.97平方公里,完成国家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1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开展全省域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完成人为扰动图斑复核21432个,完成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
经考核工作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2018年度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按考核等次划分,21个地级以上市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江门、阳江、潮州、云浮等9个市考核等次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