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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肇庆市春水水电站等6宗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期满延续的公示

来源:农水农电处 发布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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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07号)等有关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肇庆市春水水电站、牛岐水电站、东乡水电站、古兴水电站、广阳水电站及韶关市湾头水电站等6宗小水电站开展了期满延续省级初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7天内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8356361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期满延续公示表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6月1日


  附件

  2023年度广东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期满延续公示表


序号

所在

地市

所在县(市、区)

电站名称

装机容量(kW)

所涉

河道

1

肇庆市

广宁县

春水水电站

18000

绥江

2

肇庆市

广宁县

牛岐二站

15000

绥江

3

肇庆市

广宁县

东乡水电站

17000

绥江

4

肇庆市

广宁县

古兴水电站

4800

古水河

5

肇庆市

广宁县

广阳水电站

4000

古水河

6

韶关市

浈江区

湾头水电站

30000

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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