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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水务局召开涉河道(水利工程)水行政许可报批工作辅导会

来源:珠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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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涉河道(水利工程)水行政许可服务指导工作,避免建设方案因不满足河道空间管控要求而无法顺利获得水行政许可现象发生,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湖资源的利用需求和河湖健康发展需求。近日,珠海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涉河”项目水行政许可报批工作辅导会。会议由市水务局副局长王玲主持,会议特邀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湖长制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魏俊彪就审查审批工作进行辅导。市轨道交通局、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市水利设施管理和技术中心和各区(功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魏俊彪针对项目建设方案中涉河道(水利工程)水行政许可的报批及审查审批工作开展专题辅导。专家不仅系统解读了河湖岸线管理条例和用途管制政策等,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详细讲解了涉河道建设方案审批办事指南、审批技术标准,避免因选线选址或方案设计不符合河道空间管控要求而影响项目推进。与会人员围绕既定目标,带着具体问题积极参与互动交流,通过现场提问与研讨,了解相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重难点。

  会议强调,要深入落实《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推进“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提速增效八条措施》,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涉河”管理全流程指导,靠前服务、加强沟通、凝聚合力,提升项目决策效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规划管控。在河道管理以及空间管控的各个环节中特别是规划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等有关要求,科学规划项目线位、布置管控,处理好河道与城市空间格局的关系;二是科学高效谋划。在“涉河”建设项目谋划计划阶段,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开展项目涉河道(水利工程)空间管控研判,避免项目选线选址违反河道空间管控禁止性规定以及限制性要求;三是主动靠前服务。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台账,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指导涉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在立项前按河湖空间管控要求稳定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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