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河道水域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河砂、非法倾倒垃圾、渣土等行为,加强水域和船舶管理,共同维护良好水事、海事秩序,7月3日,在省西江流域管理局与市司法局的见证与指导下,市水务局与珠海海事局签订《执法协作协议》,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水务局罗丙阳副局长、珠海海事局温光富副局长、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彭一海四级调研员、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李波科长及相关执法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首先,市水务局与珠海海事局在斗门海事处会议室举办了简单而隆重的签约仪式。罗丙阳与温光富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执法协作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含加强联络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资源信息共享及提供执法协作等机制。双方表示,下一阶段将按照协议约定,加强执法协作,构建同向发力、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形成管控合力,共同维护好我市水事、海事秩序。
随后,在省西江流域管理局负责同志的指挥下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水务与海事双方的执法人员混合编队分别登上“珠海水政02”和“海巡09168”执法船,统一从斗门海事执法码头出发,共同对黄杨河、螺洲溪、磨刀门水道进行巡河执法检查,重点对沿途过往的运载河砂和渣土的船舶进行检查,核实货物来源及运输目的地,并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试航的工作人员开展安全航行防止水污染、影响取水等方面警示宣传。途中,联合执法组对1艘运载渣土和1艘运载河砂的船舶进行登船检查,双方执法人员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实施检查。在检查某渣土船舶时,执法人员了解到该船因收货码头维修无法卸货,导致船只已在黄杨河抛锚滞留超过40天,船上工作人员都非常着急彷徨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急人之所急,主动服务,第一时间通过海事管理系统协商属地和装卸码头,当天就妥善解决了该船渣土卸货问题,也消除了航行安全隐患,这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忘主动服务的做法,得到运输船员们的高度赞赏。检查期间,双方执法人员还就执法业务、海防、党建等工作交流了经验,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李波科长就如何提升执法效能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本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船2艘,巡查河道长约80公里,历时3个多小时,检查运载河砂及渣土船只2艘,警示教育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试航的船只1艘,派发水事和海事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5份,未发现水事违法行为。
此次两部门签订执法协作协议,是我市加强水域综合管理、提升依法治水能力、保障水安全与航运安全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水务与海事两部门在深化合作、协同联动方面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步,接下来两部门将加强联系和合作,促进执法资源共享,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共同为维护良好水事、海事秩序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