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东莞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专题宣讲会,特邀省河湖长制研究院副院长黄锋华作权威解读,市水务局副局长莫雪峰、市河长办副主任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及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和承担河湖长制实施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共约120人参会,各镇街(园区)工作人员通过粤视会连线同步学习。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我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会议旨在通过精准解读法规核心内容,推动东莞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确保《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法规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将法治效能转化为东莞河湖治理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