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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发布2024年第2号、第3号总河长令

来源:惠州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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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惠州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刘吉同志签署惠州市2024年第2号、第3号总河长令,动员全市上下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和发展绿色水经济;进一步深入开展水塘河道清淤,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

  惠州市2号总河长令指出,要充分认识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谋划绿色水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级河长湖长、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持续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万里碧道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的基础上,坚持水产城共治,统筹实施水域治理、岸线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植绿造林,拓展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升级打造集安澜健康水带、绿美景观林带、绿色交通带、文化休闲带、滨水经济带于一体的绿美碧带,推动绿色水经济发展,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要求,要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河流整体性、系统性,坚持水岸联动,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和发展绿色水经济。从全面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系统提升河湖治理水平、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开展水岸绿化美化、大力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统筹打造休闲高品质水岸、积极发展绿色水经济、全面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综合提升完善河湖行洪蓄洪、资源供给、生态保护、文化承载、经济支撑等功能,助推高质量发展。

  总河长令强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紧密结合“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将绿美碧带、幸福河湖和绿色水经济发展的理念深度融入其中,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做好规划衔接,强化用地保障、资金筹措。广泛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以绿美碧带、幸福河湖和绿色水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大对护河志愿队伍的扶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投入。营造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人水和谐、助力发展。

  近年来,惠州积极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碧带,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水文化、水经济蓬勃发展。龙门县升级打造的24公里龙平渠碧带,已形成规模和产生效益,各方面反应良好;博罗县大洞水库幸福河湖建设,已基本完成该幸福河湖相关业态的建设工作,持续改善着大洞水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周边群众的幸福感。桃花源、津头湖渔家文化村、金山湖公园水上科普游等10宗市级绿色水经济新业态项目,目前有7宗已进入全运营或部分运营阶段,极大推动了绿色水经济水生态价值向市场经济价值转换。

  惠州市3号总河长令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强化河湖长制的重要抓手,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对改善水质、畅通行洪通道意义重大,在认真梳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水塘河道清淤与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人居环境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航道疏浚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保护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惠州生态建设。

  总河长令要求,一是要抢抓冬春清淤有利时机,常态化、分层次、归类别深入开展全市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完善好“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常态化机制;落实好“市级统筹、县级负责、镇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常态化措施;二是要明确清淤对象和清淤范围,根据水体区位、清淤技术要求和难度,将清淤对象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农村水体,主要包括群众房前屋后小微水体、池塘、灌排沟渠、渔村(小型渔船)避风塘等,第二层级为城镇水体,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河涌、湖泊、市政公园水体等,包含国考、省考断面水体和黑臭水体。第三层级为江河湖库,主要包括河道、水库、山塘、航道等。同时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详细清淤台账,列出清淤序时计划和实施清单,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节,立即行动、齐心协力,下大力气把沉积多年的淤泥清理干净;三是要落实好五个环节,科学规范实施清淤。认真摸排调查。准确摸清和分类统计年度清淤总量,建立拟清淤台账。根据摸排调查台账,按照问题分类和轻重缓急程度,以及清淤对象的轮疏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清淤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实施清淤,加强全过程管理,农村水体清淤要采取分节分段、分片包干等方式进行。妥善科学处置清淤物,清淤物处置过程中,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要严格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规范设置淤泥堆场,加强清淤疏浚物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妥善处置清淤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塘河道日常管护机制,明确受益主体清淤和管护责任。

  总河长令强调,各级河长办要牵头推动清淤工作,要整合各行业各部门资源、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镇(街)党政部门、村“两委”、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协调推进清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大以工代赈、财政支持、用地保障、污泥处置、产业扶持、科技创新、多元化投融资、社会资本参与等政策支持,落实相关措施和做好相关指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带动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和鼓励热心公益乡贤,返乡村民、大学生,志愿者,民兵组织,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持续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渠大家清”等系列群众清淤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水塘河道清淤工作,进一步营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出力清淤泥、个个建设美家乡”社会氛围。

  去冬今春,全市累计完成清淤水塘363个、农田灌排沟渠1116公里、河道353公里,完成清淤354.2万立方米。今年汛期结束后,惠州立即启动今冬明春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全市投入参与水塘河道清淤人员约601人次,共出动机械约153台班,完成总清淤量约12万立方米。现全市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正按照淤积问题分类和轻重缓急程度,以及清淤对象的轮疏要求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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