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荔湾区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坚持健全责任体系、深化工作落实、攻坚治水项目、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构建完善“党建引领、河长牵头、科学治理、各方参与、齐抓共管”治水体系,不断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着力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河湖“长制久清”。荔湾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总得分排名全市第三,获评优秀等次,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获得市政府督查激励。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以健全责任体系夯实治水保障。深化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荔湾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晰责任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高位推动治水。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双总河长,组建区、街、村(居)、河段长四级共计148人的河湖长体系,明确每一名河长责任河涌,划清水域保护“责任田”;创新构建“河湖长+河湖警长”组织体系,任命区、街、村居三级河湖警长60人;健全巡河员、护河员、河道保洁员队伍,实现河湖巡、管、护、治链条全覆盖。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河长办主任会议、治水联席会议等制度,由双总河长召集,每年定期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治水联席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治水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坚持有名有实,以深化河湖长制落实提升治水效能。把优化机制作为实现河湖长制长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迈向“有实”,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效能。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河长巡河制度、河长公示牌管理制度、河湖长制投诉举报问题办理制度,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培训、督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形成责任明晰、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定期统计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数据,以提醒函、通报等形式,通报河湖长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力的河湖长及时约谈、提醒,倒逼河湖长履职尽责;严格实行河湖长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综合评价、部门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机制挂钩,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效能提升,印发河湖长巡查指导意见,改革河湖长巡察制度,从一天一巡到工作日满巡,再到差异化巡河,将河湖水质与巡河工作量挂钩,形成正向激励巡河导向,不断提升巡河质量。截至2024年5月,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9291余次,上报并解决问题2068个,真正实现河长巡河从“形式履职”向“内容履职”“成效履职”转变。强化技术创新,充分利用河长制APP巡河,推动“掌上治水”,形成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交办督办、解决问题、结果反馈的闭环,实现巡河电子化、数据实时化、管理无纸化、资料集中化,大幅提高巡河治水效率。2023年以来,各级河长通过河长制APP累计上报并办结问题561宗,完成上级交办督办问题整改177宗,完成区级巡查督办问题整改246宗。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夯实治水基础。推动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主题学习教育进企业进工地,以党建引领水务项目建设,不断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将支部建在项目上,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支部、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的模式,成立3个重点治水项目临时党支部,搭建“党支部+指挥部+项目部”三位一体架构,组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坚持“项目不竣工、临时支部不解散”,让临时党支部成为助推项目建设的“红色引擎”。针对施工涉及的场地移交、占道开挖、管线迁改、绿化和文物保护、资金申请、舆情处置等具体问题,由区河长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采取现场办公、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多部门协同解决,助力治水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见效。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和精细化服务保障力度,攻坚克难实施老城区治水项目建设,实现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排水单元达标创建等一批“啃硬骨头”项目按期完工,全区累计完成48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建成2056个达标排水单元,新建污水管网500多公里,新建水秀花香碧道73公里,治水基本面不断夯实,35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在“长制久清”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珠江后航道省考东朗断面水质连续四年保持III类水,优于省考核目标IV类水。2023年累计接待全国政协、住建部和湖北省、河南省等16批次党政代表团来荔湾区考察交流治水经验,以“绣花”功夫治水的做法被二十余家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报道。
四是坚持共治共享,以丰富宣传手段完善治水格局。践行“开门治水、全民参与 ”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治水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壮大民间河长队伍,组建巡河护河志愿者服务队,建设民间河长工作室,携手市河长办、团市委在沙面岛建立全市首个志愿治水驿站,全区“i志愿”平台护河志愿者注册人数达1.23万人,2023年共开展治水志愿活动191场;打造企业河长沙龙,引导企业积极履行河湖管护社会责任;积极推动河湖长制进校园,发展小河长821人,开展“河小青”公益活动,发动青少年志愿者开展公益巡河,构筑“全民护河”体系。目前全区拥有民间河长64名、小河长64名、企业河长25名,民间河长、原汇龙小学校长梁丽珠荣获全国“最美巾帼河湖卫士”。荔湾区通过不断构建完善四级河湖长、三级河湖警长、民间河长组织协同协作治水团队,形成官方河长“共建”、民间河长“共治”、全民“共享”水环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