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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海丰县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汕尾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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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丰县现有农村供水工程36宗,其中镇级11宗,村级25宗,设计日供水规模12.04万吨,覆盖农村供水人口57.26万人。近年来,海丰县扎实推进农村集中供水保障攻坚,加快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着力优化县级统管工作机制。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制订《海丰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海丰县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摸索适合海丰县农村供水、市政供水、小型集中供水择优而用的建设路径,走出符合海丰实际城乡供水一体化道路,打通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饮水“最后一公里”,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是稳步推进水厂资源整合统管。近几年,海丰县逐步推进县城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将附城、城东农村区域以及海城镇莲花片区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2018年以可塘镇为试点,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明确海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农村供水统管单位,将可塘镇农村供水业务移交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实行县域统筹、分区域管理模式,推进全县水厂资源统管整合,县域统管人数从原有12.35万人增加至17.98万人,进一步提升县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在整合统管过程中,一方面由政府投资为主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划拨或委托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另一方面由市场主体或个人建成供水工程,海丰县国资局通过评估产权回购,交由海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纳入统管范围。当前,东部片区可塘、陶河、赤坑、大湖4镇农村供水移交县水务集团管理,通过水厂整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管理和技术优势,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实现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专业管理。

  三是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海丰县启动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第一期项目建设,投入9597万元,目前已完工投入使用,日设计供水量达到6万立方米;同步推进东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第二期项目建设,计划投入资金1.23亿元将可塘新水厂供水范围覆盖至陶河镇;实施海丰县农村供水保障攻坚工程,计划投资7025.48万元,重点解决全县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升级改造问题,争取今年9月份开工建设;实施海丰县北部片区供水提升工程,计划投入资金6亿元,对海丰县北部公平镇、平东镇、黄羌镇(含黄羌林场)及西部梅陇镇原有镇级老旧自来水厂进行拆除重建或改造提升、铺设供水管网,预计2026年启动实施。通过实施上述工程,进一步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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