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下简称“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需获得水行政许可。按照分级管理规定,珠海市“涉河”建设项目分别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和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行政许可,其中,重点项目许可权限基本在上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经济要稳住”决策部署、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工作总抓手,结合不少“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才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建设方案不满足河道空间管控要求、无法顺利获得上级水行政许可的情况,市水务局建立“1+8+1”体系,即完善一项工作机制、制定八条措施、梳理建立一张负面清单,统筹河道资源保护和利用,维护河道健康的基本需求,强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全流程指导,关口前移、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全面推进“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提速增效,助力提升全市推动产业发展的决策效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流程再造,实施科学管控
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务局印发《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推进“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提速增效八条措施》,建立健全《河道空间管控及“涉河”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主要负面清单》,从规划、前期、实施各阶段全流程科学规范推进“涉河”项目建设:在项目规划阶段,由规划、国土空间管控行政部门在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落实河道空间管控要求;在项目立项前期阶段,由市水务局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在“多规合一”“联审决策”环节稳定建设方案;在建设和实施阶段,由市水务局会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服务和监管,加速审批严格管理。
二、靠前服务,坚持分类管理
市水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从规划阶段开始靠前服务,建立“涉河”重大建设项目台账,分类管理,动态跟进。按项目规划、立项和开工实施等建设环节,分别深入落实项目科学选线选址、统筹稳定方案和高效审批严格实施工作;按上级、市级和区级等分级管理权限,分别加强沟通服务、审批服务和督促指导工作。
三、加强沟通,凝聚多方合力
加强部门间沟通交流,通过会议交流、意见征询、联审决策等多种方式,科学谋划生成“涉河”建设项目。加强对建设单位服务沟通,采取项目摸查、定期交流、辅导指导等多种措施,规范引导建设单位合规推进“涉河”建设项目。加强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提前介入,多种方式畅通渠道,在“涉河”项目立项前,定期、不定期书面报告或当面汇报,组织建设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或省水利厅沟通,提早稳定建设方案,必要时提请市政府领导率队沟通,保障项目顺利高效推进。
四、创新模式,审批提速增效
市水务局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新模式,“涉河”建设项目市级水行政许可全周期时间(启动工作至获得涉水行政许可)最少缩短45天,其中,兴业快线(南段)吉大水库段工程建设方案涉水审查工作,从项目启动建设方案涉水基础工作到获批共历时49天,比以往常规工作周期用时缩短130天以上。今年以来,市水务局沟通服务和推动“涉河”重点建设项目32宗,其中,上级和市级审查同意项目9宗,从涉河角度基本稳定建设方案1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