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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常态化清漂保洁 护韶关清水长流

来源:韶关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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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至5月15日,韶关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一次全市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对1546.44公里河道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漂浮物1.5万吨。韶关市大小河流纵多,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易反弹且清理难度大,全市各级河长办高度重视,采取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日常检查巩固成效、长效机制约束保障的方式,抓实抓细抓好河湖清漂保洁工作。

  自2018年以来,韶关市已开展了13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共投入资金5544.49万元,清理河道1.96万公里,清理漂浮物16.28万吨,有效控制了河道水面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的蔓延,确保了河流长期保持干净优美。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韶关市河长办每月定期三次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县(市、区)辖区内的重点水库、水电站、拦河大坝、主要支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地区整改,并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河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派出检查小组,对全市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市河长办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各跨县河段的垃圾清理问题,有效避免了出现跨界地区纠纷。

  河道保洁是一项长期工作,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各县(市、区)积极创新管护模式,5个县(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聘请专业管护公司开展河道保洁;翁源县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环卫一体化运作;南雄市实施分级管理,县主要河道委托专业管护公司进行清漂保洁,其他镇村级河道纳入自然环境网格化进行管护保洁,并实行河道岸上与水域垃圾一体化清运,同时每月对专业管护公司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保洁费用挂钩。

  下一步,韶关市各级河长办将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全市各级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为群众“近水、亲水、乐水”提供优美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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