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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印发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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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广州市2022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将从河湖长制工作、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宣传教育九大方面积极作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有能有效,不断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实支撑。

  让河湖长履职有实有能

  为保证市总河长令工作顺利推进,推行行之有效的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强化河湖长制方面提出了8条工作举措,包括:

  强化河湖长制考核和激励。修订《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编制对市直成员单位和区级河湖长考核方案,评选表彰一批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

  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培训。对新上任河长、履职不到位河长等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各级河长尽快熟悉业务,成为治水的行家里手。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定期开展线上培训,加强河长制重点工作宣贯。二是各区至少每半年对新上任河长进行1次培训;至少每半年对履职不到位河长进行1次培训。

  推进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广州市河湖健康评价地方标准》,继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坚持因河制宜实施河湖治理修复措施,推动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范化。

  提升河涌问题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成效。继续推进河涌问题风险预警,打通风险预警机制运行环节中的梗阻,发挥各个责任主体作用,建立保障河涌长制久清的长效机制。一是发挥流域事务中心对问题督办、抽查、协调的作用,督促各区河长办牵头推进河涌问题整治;二是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优化模型建设,推进预警模型迭代和预警数据信息共享,提升模型预警精度和数据透明度。

  推进河长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落地实施。持续进行河长管理信息系统地标模块功能开发,形成履职提醒-红黑榜-曝光台层层收紧的河长监管体系。

  加强监督,规范问责。将影响市总河长令工作推进、重点攻坚断面水质达标及其它水污染整治重点工作作为河长制督导、暗访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启动追责并通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指导各区河长办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环节,科学设置责任追究程序。

  开展河长、林长联合巡河巡林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探索开展河长、林长联合巡河、巡林工作。

  建立河湖及其附属设施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一河一档”等数据填报和整合工作,形成空间成果数据,确保河湖信息一数一源,长效保障河湖监管。二是建立河湖名录、小微水体名录常态化更新机制,各区河长办牵头开展河湖名录、小微水体名录常态化更新及其电子标绘,各流域事务中心开展更新信息复核,保障河湖信息实时可靠。


  创新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

  为了在2020年全市13个国省考断面全面达标,14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并达到“长制久清”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提升治理成效,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美景常驻广州,《要点》对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提出了8条工作举措,包括:

  巩固提升断面水质达标。持续巩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成果,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强化统筹协调督导和水质监测预警。

  开展污染物源解析。坚持科学治污,结合全市地域特征和经济发展规律,深入分析全市水环境治理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影响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来源及变化趋势,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按照《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要求,强化资金保障,指导各区加快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2022年底前,全市排水单元雨污分流面积比例力争达到85%;落实《广州市总河长令(第9号)》,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2022年底前累计完成350条以上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任务。

  推进排水单元问题整改工作。各区政府协调解决整改中的疑难问题,明确落实养护责任人,落实排水单元长效养护机制。

  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各污水处理系统厂网联调联控,合理调控厂区污水处理能力及厂前水位,减少雨天溢流污染;按照“一厂一策”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现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双提升”。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进保护区标志更新设置,持续开展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组织立行立改。

  持续推进河湖常态化保洁机制。聚焦广佛跨界流域、国考断面等重点水域,加强水上保洁监管和执法检查。一是指导督促各区开展水域及河涌两岸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全市水域及河涌两岸环境卫生巡查,提升全市水域保洁的覆盖面和保洁水平。二是牵头组织开展一年两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三是加强珠江主河道广州段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违法巡查,严厉打击建筑废弃物违法运输行为。

  常态化整治“散乱污”场所。一是督促各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一宗,整治一宗,加强“散乱污”场所的清理整治,加强季度督查;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散乱污”场所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及时更新“三个一批”整治清单,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对污染防治进行系统研判、对症下药

  为了推进水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要点》对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7条工作举措,包括:

  有序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渠)及处理设施,按时完成2022年提升治理任务,进一步提升各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继续执行水产养殖尾水闭环监管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职责;2022年完成连片50亩以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7个示范点建设并开展培训推广。

  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按照《广州市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推进美丽渔场、先进养殖模式、塘头小站以及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和尾水治理,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商品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和绿色防控产品部分替代化学农药行动,确保2022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一是加快推进内河港口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全市内河港口2022年底前应全部具备设施接收能力,沿海港口靠泊内河船舶的,参照内河港口要求建设接收设施。二是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违规偷排、无证经营、拒绝接收和违规处置船舶水污染物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等集中整治行动。

  强化工业、工业园污染防治。依法依规严格环评审批,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继续按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强化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排放管理。全面排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建立企业管理台账。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园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禁止雨污混排,确保园区内所有企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实现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一园一档”。

  继续推进“全类型、全覆盖”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采取“镇 ( 街) 吹哨,部门报到”的挂图作战模式,重点针对餐饮店、农贸市场、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等污染源开展检查,逐个整治、逐个消灭涉水污染源,推动辖区水环境固本强基,实现根本性转变。由各区每月汇总上报排查整治情况。


  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为了保障河湖行洪蓄洪能力和生态安全,《要点》对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提出了2条工作举措,包括:

  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清四乱”工作作为河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各级总河长要加强对“清四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将“清四乱”任务压到每一位河长湖长、落实到每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遏增量,清存量。深入推进“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办和自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对至少30%的已销号问题开展“四乱”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严格河湖空间管控。印发市主要河道名录,完成省级河湖划界年度任务并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查缺补漏工作,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优化水资源配置 保障居民用水

  为了优化提升水资源管理服务,《要点》对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提出了2条工作举措,包括: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控流域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顶层设计。修编水资源综合规划。积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与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全面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管理,推动农业用水指标合理分解至用水主体。严格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量水位考核和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与评估工作。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推进实施再生水利用项目。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推进供水单位整合。推进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4.6万户老旧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实现供水单位供水服务到终端。完成55条村农村供水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持续开展老旧及高风险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强化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


  防洪减灾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源头管控

  为了打造更加安心的水安全保障格局,《要点》对加强水安全保障方面提出了10条工作举措,包括:

  加强水库安全风险管控。出台全市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意见,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年度任务10座,完成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年度任务8座以及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年度任务12座,实现全市水库标准化全覆盖,全面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力整改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水库暗访发现的问题。

  推动小水电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继续推进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建设,开展从化区绿色水电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

  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推进水利工程及灌区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对排查出的病险水利工程严格落实控制运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完成第一批省级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共6个试点镇的建设任务,推进全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2年底前全市建成区不少于3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一是印发《2022年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书》。二是研究开展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三是组织各区制定印发实施“十四五”期间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并落实。四是组织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及示范片区,提高海绵城市建设显示度。五是常态化开展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抽查工作。

  严格落实控规环节洪涝安全评估。按照《以碧道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我市防洪排涝基础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提升片区防洪排涝能力,指导各区、相关单位在新编、修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落实洪涝安全评估有关要求。

  严厉打击出海口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全链条监管模式,坚决遏制我市出海口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活动。

  强化防洪排涝和内涝治理工程建设。以《关于以碧道建设为引领 全面加强我市防洪排涝基础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广州市城市内涝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既定的各类治理项目,尽早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有效处置超标准降雨引发洪涝灾害”的治理目标,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有效完善“防洪排涝、应急管理、物资储备”各系统完整的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防洪和内涝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快补齐各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积极筹措资金支撑各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辖区域内涵洞、隧道、洼地、水网圩区等易涝区域,编制年度防内涝“一点一策”方案,明确“三个责任人”,及时组织抢险力量应急布防,有效落实防涝应急管理工作。

  以智慧水务建设为抓手,系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排水和水旱灾害防御智能化应用,推动市区业务高效协同。强化重点区域及关键设施监测感知覆盖,提升水安全和水环境监测预警水平。建设防洪排涝模型,支撑“四预”智慧化研判。

  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统筹处置暴雨、洪水、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涉河湖生产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统筹推进森林水涵养、水土保持、碧道建设

  为了实现河湖生态高效恢复、河湖健康生命不断焕发,《要点》对加强水生态修复方面提出了3条工作举措,包括:

  加强森林水涵养能力建设。推进高质量水源林建设,科学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增加森林固碳能力。

  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科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抓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水土保持任务落实,完善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健全生产建设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一是按照《广州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22年完成200公里碧道建设任务。二是组织开展碧道建设宣贯培训,切实提高碧道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全市碧道常态化抽查、督办和评估,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切实维护水事秩序稳定,全面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要点》对加强执法监督方面提出了3条工作举措,包括:

  加强涉水污染防控工作执法监管。将完成整治提升的“散乱污”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环保配套设施不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涉水违法犯罪和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专案攻坚,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完善执法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制度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加强联合执法。

  进一步落实河湖警长制。进一步加强与各涉水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水域违法犯罪严重的区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装备建设,积极开展各涉水警种专业培训,提升水上执法队伍综合战力。进一步完善水上治安基础数据库,依法打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水域公共安全、妨害水域社会管理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市水域治安稳定。


  开门治水,人人参与

  为了凝聚全民治水正能量,《要点》对加强宣传教育方面提出了5条工作举措,包括:

  加强重点问题舆情督办。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严肃追究。舆情办理情况应及时回应群众。

  加强社会宣传。将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宣传纳入2022年全市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加强统筹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计划(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围绕河长制湖长制特别是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合流渠箱改造、碧道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河湖水环境改善等重点、亮点成效,适时组织本地主流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加大新媒体宣传和公益宣传力度,挖掘和宣传巡河护河人物和故事。适时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加强警示教育。

  广泛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节约教育,强化青少年水环境保护意识。一是结合“我的环保节日”全市性学校专题环境教育活动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活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有关知识科普教育和实践活动。二是在科技活动周、中小学生科技教育类竞赛、学校科技节等相关活动中,引导和鼓励师生积极以水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为主题参与交流展示或创作项目作品。三是将水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等有关知识融入相关学科教学内容和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认定工作观测指标,强化中小学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意识。

  打造提升全民治水“共筑清水梦”品牌。建设示范志愿治水驿站,推进志愿治水常态化。围绕“共筑清水梦”品牌,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治水宣传培训、治水科普等形式新颖、市民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活动,有效宣传广州治水成果,深入推动全民治水。

  加强水文化的挖掘和弘扬。结合千里碧道建设打造水乡旅游产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滨城市,推动水文化和旅游相融合。依托优秀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水务名胜古迹,深入挖掘可利用资源,开发具有岭南水乡特色的景观和产品。加快对水务遗产的申报认定工作,保护传承广州水务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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