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阳江:开展暗访督查水浮莲清理整治工作

来源:阳江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9-13
字体: [大] [中] [小]

  近段时间,市河长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各县(市、区)水浮莲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开展暗访督查工作。

  9月5日、7日,市河长办组织人员分别到江城区白沙街道、南恩街道、城北街道、中洲街道、城南街道,阳东区塘坪镇、红丰镇,阳春市岗美镇、马水镇、潭水镇,高新区平冈镇等11个镇(街)开展水浮莲清理暗访工作。9月8日下午,市委督查室和市河长办一起到江城区漠阳江三廉公园段和连围河,阳东区那龙河东城镇段、北惯镇段进行暗访工作。暗访发现,大部分地区都完成了水浮莲清理工作,水面上基本看不到水浮莲的影子。但也存在着个别镇(街)、村(居)河段未全面完成水浮莲清理工作。

  7月27日至9月8日,全市已基本完成水浮莲清理任务,共清理水浮莲面积约842万平方米,其中江城区214万平方米、阳东区230万平方米、阳春市293万平方米、阳西县51万平方米、高新区54万平方米。全市共累计投入了7970台(艘、辆)钩机小船汽车,25000多名人员参与水浮莲清理工作,投入资金3800多万元。

  督查组要求,下一步各级政府要继续落实清漂保洁责任,全面完成责任河湖的水浮莲清理工作。一要压实河长责任。按要求加大巡河频次,巡河中发现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要及时清理,并上报广东智慧河长或河长云APP,落实清漂保洁责任。二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回头看”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市、县两级河长办要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发现未完成清理的情况,及时对责任河长进行点名通报,通报情况要详实,并跟踪落实整改。三要强化考核问效。按市委办、市府办8月1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阳江市治水责任追究工作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21〕5号)和《印发〈关于全面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河长制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治水效能的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21〕6号)的规定,对不落实河湖保洁工作的责任河长,追究其责任。

相关附件:
往上 往下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