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部门不断提升河砂开采管理水平,保障河砂开采科学合理有序开展,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强化河道涉砂管理能力建设,保护河道生态原貌,维护碧水蓝天的生态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部署河砂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河砂工作,2020年12月2日下午,市委书记殷昭举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加大非法采砂采矿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清除“砂霸”“河霸”,建立健全河砂供给体系,斩断危害生态环境的非法交易产业链、腐败链。同时,市政府相关领导也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河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手段创新,提高河砂管理工作能力。清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夜间巡查执法时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采取不定时租用社会车辆摆脱“盯梢”,采取变换上车地点等方式进行集中,切实做到违法采砂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同时,清远市创新手段,提高河道涉砂管理能力建设:第一方面,在非法采砂高发区域的出入口设立“人防”措施。目前,清远市清城区通过在北江干流石角河段经常发生非法采砂的地方设立了岗亭。自岗亭设立以来,该河段的非法采砂现象大幅度减少,河道生态得到了逐渐的恢复;第二方面,在北江干流清远段实施“物防”措施。清远市加强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敏感水域河道管理工作,采用物理隔离措施进一步阻止作案工具直接或较容易通过河道的下堤(河)道路(公路与河道之间的缺口)等渠道进入河道进行非法采砂作业;第三方面,在北江干流清远段实施“技防”措施。目前,清远市在北江干流敏感河段安装视频监控,可以对附近的河段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非法采砂行为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大大提高了打击的效率。
三是及时梳理,构建河砂管理长效机制。清远市在《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出台了《清远市北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并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出台了《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水利局打击非法采运河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清远市公安机关与清远市水利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协作机制》等长效机制,细化工作分工,加大“两法衔接”力度,强化了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打击整治北江干流清远河段违法采运河砂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清远市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河砂管理工作。清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北江干流清远河段采砂现场监管小组,落实执法和监管职能分离,严格按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清远市还全面加强北江干流配套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河砂销售行为,确保河砂公平公正对外销售河砂,让有真正有用砂需求的老百姓、群众可随时购买河砂。清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关键岗位、关键部门的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积极派员参加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通过租用“云端”系统,将执法情况实时上传“云端”进行保存,降低廉政风险。实行外出执法人员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队员的搭配定期进行轮换,切实制约执法人员的权利,防范风险的发生,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践行“不忘初心”。
四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中央、省、市宣传工作要求,提高广大群众对水利行业的满意度,清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新闻发布会、“蓝丝带”“七入”等宣传方式,开展水利行业专题宣传活动,将全市水利系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市、县、镇三级水法律法规宣传人员持续深入非法采砂行为多发、易发偏远山区的镇、村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带动各县(市、区)水利局对具有河砂资源的镇、村开展全覆盖的水法律法规和打击非法采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