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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河长办市检察院联合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对接会

来源:湛江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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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下午,湛江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对接会在市水务局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华富主持会议,市水务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李立,市河长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分别通报了“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建立以来,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及检察机关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并就下一步深化协作提出了意见措施。会议认为,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湛江市河长制工作中一项制度创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行动。湛江市各级河长办、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河长制湖长制及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湛江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水生态环境,高质量推动湛江市河长制工作“有名”又“有实”。  2020年,全市四级湖长共巡河湖64782人次,其中,市、县级河湖长共巡河湖1404次,“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101次。清理整治新增河湖“四乱”问题52宗,清理河道1118.9公里,清理水域面积277平方公里,打击涉水违法案件7宗,起诉13人,15宗河湖违法陈年积案全部“清零”;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8条,立案22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4件。

  易华富就落实“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是要确定一个目标,河湖治理工作要有新突破,要举措新、力度大、进展快、成效好,争当全省排头兵。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找准问题和对策,尽快出台有关工作意见。三是要抓好一个示范点,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重点来抓,打赢河湖治理攻坚战。四是健全联合巡河机制,对河湖进行联动巡查。五是要治理和破解问题。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治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六是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检察机关、河长办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的联动,加强与镇街联动,充分发挥全市655名公益诉讼观察员的作用。七是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

  李立对检察机关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起到的积极推进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对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深化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制度,明确分工,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推动协作机制走深走实。二是选取一个示范点作为“河湖长+检察长”重点来抓,以点带面,引领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访谈节目、电视直播等形式对“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水生态安全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加大投入,强化办案经费保障。五是在市水务局与市检察院网站共同建立投诉信箱,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要以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联合出台2021年度“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要点和制定检察建议问题清单,借助司法力量,统筹兼顾打好打赢河湖保卫战。要深入推进“清四乱”“五清”常态化规范化,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加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域岸线保护规划,加快推进国考断面达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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