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韶关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在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同时,及早谋划部署水利防汛工作,切实抓好“六个全面”,着力确保度汛安全。
一、全面开展水利防汛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2021年1月-3月,采用“全面自查+逐级抽查”的方式开展了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均高度重视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各项准备措施总体到位,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检查发现问题,市水务局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地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应改尽改。
二、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全市38座大中型水库、653座小型水库、9宗5千亩以上堤防、11座中型以上水闸、1863座水电站、367宗泵站、2247座万方以上山塘全部落实了防汛责任人,其中691座水库“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已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镇、村、村小组四级均落实了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并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进行了更新,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有效。
三、全面做好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经全面排查,仍有隐患水库46座、水电站2座、万方以上山塘663座,有水利在建工程32宗。目前部分隐患山塘水库正结合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开展除险加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其它确有困难不能在汛前完成整改的,也都采取了应急措施,落实了责任,制定了预案,采取降低运行水位等限制运用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强化32宗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涉及度汛安全的,都按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及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必要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队伍。
四、全面推进水毁水利工程修复。2020年,韶关市经历多次强降雨,造成水毁水利工程共384处,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5032.3万元。各级水利部门积极筹措争取资金,共投入资金2433.11万元,在今年汛前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123处修复任务,确保水利工程及时发挥防灾减灾效益,为当前的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全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雨水情监测站点、监测预警平台、县级预警设施设备和镇、村级预警设施设备、视频会商系统等设施设备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设备、系统正常运行。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修编县、镇、村、村小组四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培训及演练,进一步增强群众防御山洪灾害的意识和转移避险能力。
六、全面强化值班值守和防洪调度。全市水利系统自4月15日起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密切监视雨水情、水利工程工情险情及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高度重视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根据气象预报及水库水位情况提前部署水库预泄以腾出部分库容拦洪削峰错峰,根据水文洪水测报预报,精准调度水库,必要时联合调度水库,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