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废止了部分省政府规章,其中,《广东省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粤府〔1993〕10号)也在本次废止之列。废止的说明是:制定依据《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1985〕94号)已废止。 国务院在废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同时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也即是由《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取代《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 我的问题是:我省这次废止了《广东省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省水利厅是否计划报请省政府出台相关的新的水价管理办法?在省新的水价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是否可以直接执行国务院的水价管理办法?
徐先生,你好。据了解,目前,我省尚未明确是否会出台相关的新的水价管理办法。在省新的水价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执行国务院的水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