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及相关财税政策制度
四、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财税政策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省财政厅批复年度预算后,省水利厅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批复厅直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粤水财审〔2018〕7号)批复了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2018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省水利投融资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的批复》(粤水人事〔2018〕10号)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有:协助制定对香港、澳门供水发展规划;协助处理对香港、澳门供水工作等事宜;香港、澳门供水资料、信息、舆情监测、分析,研究对香港、澳门供水建设和管理策略;承担省政府赋予的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省水利建设工程新增贷款等贷款任务和经授权的支付管理工作;配合厅有关机构承担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原有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1名,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与财务科合署)、供水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收入预算989.35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103.97万元,增长11.74%;支出预算989.35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103.97万元,增长11.74%。收支平衡。
收支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核定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由省财政厅以各单位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明细基础信息为依据,按照零基预算改革的定员定额原则予以核定,比2017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三公”经费预算13.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控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杜绝铺张浪费,节约行政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69万元,比2017年减少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万元,比2017年减少4.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及相关财税政策制度
我局政府采购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规定执行,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程序。经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中,安排我局政府采购货物类10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财税政策制度
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