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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结果信息公开

来源:移民处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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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关于印发 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复核评价报告的函》(三峡司函〔2024〕3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结果信息予以公开。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日,广东省财政厅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2〕176号)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3100万元。其中,下达广州市305万元,佛山市745万元,惠州市540万元,江门市680万元,肇庆市83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广东省2023年度资金总额3100万元,完成移民安稳致富与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29宗,惠及三峡移民3921人,受益人口4232人。其中,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房屋修缮等美丽家园项目19宗,光伏发电、购买商铺等产业扶持、开发项目7宗,其他调研、补助项目3宗。完成年度中央财政资31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100%。通过2023年度项目实施,促进移民人均增收629元。

  三、绩效自评和审核结论                                   

  对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3号)文件精神,广东省2023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预算资金及时分解下达且均足额到位,管理较为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任务和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三峡移民村“造血”能力,使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为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复核,广东省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得分94.11分,评价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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