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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本网(财审处) 发布日期: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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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照省审计厅对省水利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查出问题,我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省水利厅及所属省水利水电科学院2020年度各有1个项目年度执行率为0,涉及未执行资金分别为701.67万元、638万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我厅着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履行招投标、结算审核等程序,切实加快推进资金支付进度,“2020年小水电清理整改省级基础经费”701.67万元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638万元均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二、关于“省水利厅截至2020年底有213.44万元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盘活”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我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已将其中162.7万元上缴财政,其他的50.74万元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用于扶贫等工作经费。

  三、关于“所属水利厅服务中心2020年度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4.18万元、会议费2.69万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我厅坚持边审边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原厅机关服务中心已对在其他科目中列支的费用进行调账处理,调整为公务接待费4.18万元、会议费2.69万元。

  四、关于“省水利厅2020年有1个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有1个专项资金项目年度执行率为0,涉及未执行资金678万元”的问题

  审计指出的“2020有1个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厅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推动落实整改:一是坚持边审边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及时更新了项目功能模块数据信息;二是加快推进项目总承包合同验收,目前该合同已完成验收。

  已完成整改阶段任务。欠发达地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678万元涉及的10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已支付资金514.5万元,剩余资金待结算审定后予以支付。同时我厅还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项目储备和资金监管。

  五、关于“省水利厅截至2020年底仍有1项资金未及时制定‘财政事权’管理办法”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为推动出台应急救灾资金管理相关办法,2021年7月,我厅成立《广东省水利应急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编制小组,编制完成《管理办法》并报送省财政厅审核,目前,该办法已由省财政厅联合我厅印发实施。

  六、关于“省水利厅2020年度有5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申报指南、分配方案等信息”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涉及需要市县申报项目的专项资金,厅相关处室在下发申报指南的同时,将申报指南同步在厅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在预算执行环节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省级审批的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按照“三重一大”要求经审批后,在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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