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是财政部、省财政厅每年布置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纳入省水利厅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8户,其中单户表32户,调整表1户,差额表1户、叠加汇总表4户。在2019年部门决算期间,省水利厅下属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部门决算编报、审核、汇总等工作,省水利厅2019年部门决算顺利通过省财政厅审核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8月7日,省财政厅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级部门决算的通知》(粤财库〔2020〕9号)批复省水利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省水利厅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于8月21日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在规定时限内,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批复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的通知》(粤水财审函〔2020〕1202号)批复下属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并要求下属单位按要求及时公开。
为促进省直各部门部门决算工作积极性,体现正向激励,省财政厅对2019年度省直部门决算工作进行了评比,并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工作情况的通报》(第122期)进行通报。由于省水利厅在2019年部门决算工作中,严格决算审核,认真开展决算批复,积极推进决算公开等,表现较好,成为27个受省财政厅表扬的单位之一。省水利厅将再接再厉,继续高度重视部门决算工作,严格审核,提高部门决算质量,不断推动部门决算工作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