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4246亿元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4246亿元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
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0日
附件:2020年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4246亿元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