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为推动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分类登记、规范核算、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联合制定《广东省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指导意见》和重置成本标准,拟为我省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和确定重置成本提供统一规范。
3月21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广东水利大厦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特邀专家及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技术支撑单位参加了会议。专家组认为成果内容编制依据较充分,核算程序清晰,重置成本标准参照值基本合理,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