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农水农电处 发布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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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华: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生态保护区县(市)中小型灌区加固改造资金的提案》(第2022060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投入,积极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作可有效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对保护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乃至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投入了29.36亿元,改造了3宗大型灌区和37宗中型灌区。2021—2022年,推动我省20宗中型灌区工程纳入《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截至5月底已落实资金8.68亿元。我厅将继续积极向水利部争取将我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纳入国家实施方案,争取中央资金的支持。

  二、高位推进,大力推动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厅以“促振兴、保粮安”为出发点,谋划建设优质普惠的农村水利保障网,大力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作。2022年3月,我厅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大中型灌区有关情况的报告》(粤水农水农电〔2022〕1号)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对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农田水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系统分析、总结了我省农田水利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大中型灌区长期以来积累的突出短板,提出了实施三大工程,从硬件补短板、软件强弱项、保障增能力等3方面推进我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该报告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分管省领导连续2次专题研究灌区工作。目前,我省将把补齐农田水利短板列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乡振组〔2021〕8号),作为重点攻坚工作推进。2021年,揭阳市、汕尾市已将中型灌区改造工作列为民生实事加以推进。

  三、顶层引导,加强大中型灌区项目储备与规范管理。一是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稳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水利建设拉动内需的机遇,补齐大中型灌区建设短板,我厅正在开展中型灌区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动灌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引导有需求的市县积极申报纳入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二是为系统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建立了《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库》,已有271宗中型灌区纳入储备库管理。三是印发《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力推动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灌区创建工作。目前,我省已有10宗大中型灌区创建为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灌区。2022年,我省将推动不少于20宗大中型灌区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衔接,确保农田灌溉体系发挥整体效益。我厅牵头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工作的通知》(粤水农电〔2021〕24号),要求各地市注重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的实施效果,统计大中型灌区中高标准农田面积。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编制的《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我厅印发的《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612号)等文件,均明确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大中型灌区规划衔接,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内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

  五、强化保障,引导各地加大大中型灌区投入。目前,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已全部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县统筹实施的项目省级涉农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切块下达市县,并由市县自主分配到具体项目。我厅积极配合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时纳入财政预算项目库,积极争取省级涉农资金的支持。当前,国家持续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并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专项债券重点投向领域。我厅将积极支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抢抓当前政策机遇,开拓工作思路,将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与农业观光、乡村旅游、农田灌溉收费等具有收益的项目“关联打包”,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2022年,国家已同意我省13宗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总资金20.35亿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记臣,020-383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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