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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水农电处 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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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何建元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第1051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赞同代表提出的“夯实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代表从粮食收益、基础设施、政策保障等方面,系统分析了农村耕地弃耕撂荒的原因,问题准确,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议积极吸纳代表建议,加强对撂荒耕地的治理,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粮食保障能力。

  二、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衔接,提升农业灌溉效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问题,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作出部署。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优质普惠的农村水利保障网,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出要求。我厅一直以来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工作,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衔接,着力提升农业灌溉保障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任务。“十三五”以来,我省推动1宗大型灌区、51宗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设计灌溉面积271.5万亩,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84提升至0.524。近期,我厅正在制订大中型灌区“十四五”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存在“卡脖子”工程、与高标准农田衔接不畅等问题的灌区优先实施改造,实现各级渠系相互配套连通,按照“工程设施标准化、灌排沟渠生态化、调度运行自动化、长效管护规范化”的要求,完善灌区骨干灌排工程设施及配套设施、灌区信息化等。

  二是协同推进大中型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大中型灌区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相衔接,力争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修到哪里,高标准农田田间配套工程就建到哪里,优先把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解决农田水源问题,发挥整体效益。

  三是我厅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遴选实施方案(试行)》。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地方积极性等情况,在项目储备库中逐步安排实施。

  三、实施农村水利强监管专项行动,打通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

  一是加快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厅制定《广东省大中型灌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形成灌区固化数据,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经固化后的灌区名录将作为大中型灌区建设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农业水价改革等相关工作的依据。按照“明确一个责任主体、制定一套管理标准、充实一支管护队伍、落实一笔运行经费、建立一套监控系统”的工作目标,创建了10宗大中型灌区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监管机制。我厅与你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877号),要求各有关地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进一步加强谋划,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构建优质普惠的农村水利保障网,全面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着力提升运行管护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廖强,联系电话:020-3835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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