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地下水资源保护 系统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发现乡镇民营企业违法抽取地下水的行为后,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推动成都全市地下水超采问题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取水难题。
【基本案情】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泉驿区院)走访发现,四川某洗涤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主要从事耗水量较大的酒店用品洗涤业务,年营业额300余万元。该公司未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擅自在厂区钻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破坏、污染水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地下水资源保护监管职责,未及时查处该公司违法行为,导致地下水资源长期受损,侵害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龙泉驿区院于2020年2月26日立案,通过询问公司负责人、现场勘验、向案涉地村民小组了解情况、向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调取行政许可手续等调查取证工作,证实四川某洗涤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违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查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据此,龙泉驿区院于2020年4月22日向该区水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地下水资源保护职责,依法查处四川某洗涤公司违法抽取地下水的行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于2020年4月23日向涉案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停止违法行为,又于同年5月3日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该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并全额缴纳罚款。
为确保四川某洗涤公司能继续正常生产经营,龙泉驿区院与该公司所在的西河街道办事处、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沟通协商,推动乡镇自来水管网铺设规划工作。在多方努力下,2020年6月,四川某洗涤公司接入自来水管网,其生产经营用水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结合本案办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成都市院)于2020年5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违法抽取地下水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活动,两级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2021年6月2日,成都市院向成都市水务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对违法抽取地下水问题开展行业整顿。成都市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部署开展了违法抽取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成都市取用水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工业园区及用水量较大的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无取水许可证取水272户。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水务部门对案涉企业罚款共计69.7万元。同时,全市水务部门与市场监管、属地街道乡镇等单位建立违法取水问题整治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排查全市所有地下水取水口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情况,对全市1918个地下水取水口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所有地下水纸质取水许可证全部转换成电子证照;二是开展全市水资源监测体系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地下水、地表水取水口的监测计量体系,依托成都市水务局的“智慧水务”平台建立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取用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三是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典型意义】
成都地层为第四纪沉淀物,含沙量较重,地下水超采会导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从而引发地层结构变化,影响成都的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聚焦乡镇民营企业违法抽取地下水问题,以个案办理带动职能部门、检察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违法抽取地下水行为发现难、查处难、常态化监管难等问题。同时,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多单位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取水困难,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